赣教高字〔2009〕35号
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关于重点建设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通知》(赣教高字[2008]99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现确定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为2009年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院校。省财政对每所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补助1000万元,2009—2011年分别拨付3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
重点建设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高职院校要以创建示范性高职院校为动力,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任务书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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