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6-17 00:00:00
业务部门:    



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赣教高字〔2009〕43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见附件),教育部正在组织申报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技成果奖的工作,同时进行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推荐工作。请各高校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有关申报和推荐工作。

拟申报教育部科技成果奖的高校,电子版材料、书面材料和评审费可按文件要求直接向教育部(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可向我厅索取)申报和缴纳。报送材料时,请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并于8月20日前同时报送我厅。

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高校,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给教育部遴选。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赖晓春

联系电话:0791-6225534

电子邮件:jxsjytkjc@126.com

附件:教育部关于推荐200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请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下载)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COPYRIGHT © 2016 江西大学生在线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ICP
经营许可证:赣ICP备13004133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赣)字 133号    技术支持:维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