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9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 [2009]129号)要求,现将开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9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高校社科(科研)处按照教育部《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9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管理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查阅)中规定的中期检查范围、中期检查内容、审核要点及有关要求组织好中期检查工作。
二、由各高校社科(科研)处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检报告书》并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以学校为单位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中检汇总表),如有事项变更,须填写《变更申请表》。有关样表可登陆http://www.sinoss.net下载。
三、请各高校将以下材料于2009年9月2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社政处: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
(2)中期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经请求教育部,中期成果也可以用复印件,但需要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认可;
(3)《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
(4)由学校汇总并盖章的《中检汇总表》及电子版。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2009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