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09〕59号
各有关高校:
按照《江西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我厅组织专家对高校申报的2007-2008年度江西省高校科技成果奖进行了评审,共评出一等奖20项,二等奖40项,三等奖80项(详见附件),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现予以公布。对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我厅将分别给予5000、3000、1000元的奖励。
全省高校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奖人员学习,继续发扬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勇于创新、努力攀登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2007—2008年度江西省高校科技成果奖获奖成果名单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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