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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09-16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的通知

赣教体艺字〔2009〕32号

各有关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的通知

二○○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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