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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做好200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9-12-28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做好200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赣教体艺字〔2009〕3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教育部通报,截止2009年12月21日,我省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数据测试上报学校436所,学生数432585人,排名在全国32个省市(含新疆建设兵团)的第28位。按学校上报数我省连续两年排名在倒数第5位。这反映出我省各地、各学校对《标准》数据上报工作存在着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2009年我省《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省委9号文件精神、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现“用3年时间使85%以上的学校能全面实施《标准》、使85%以上的学生能达到《标准》及格等级以上”目标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标准》全面实施的必要手段和前提条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其摆在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位置,全力予以落实。

二、教育部已将2009年《标准》数据上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10年1月30日,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时间,全力完成《标准》数据测试和报送工作。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派专人到学校抓落实。督促学校明确并落实工作目标和责任,做到数据报送工作层层有人管,校校抓落实。要确保2009年我省《标准》数据上报学校数和学生数分别达到80%。

四、各校在《标准》数据上报工作中如遇到问题,可进入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网(http://www.csh.edu.cn)查询,确保数据上报工作顺利进行。

五、2010年,我厅将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情况进行督查,对好的学校给予通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请各市、县(区)将此通知立即转发到各级各类学校,并督促落实。

附件:各地、各学校200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情况统计表

江西省教育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各地、各学校200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数据上报情况统计表(截止到12月21日)

一、各设区市上报学校数

南昌市 44所 九江市 3所 景德镇市 0所

萍乡市 0所 新余市 0所 鹰潭市 0所

赣州市 1所 宜春市 8所 上饶市 290所

吉安市 76所 抚州市 1所

二、各大、中专院校上报名单

江西农业大学 井冈山大学

赣南医学院 赣南师范学院

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电力技师学院

江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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