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立省科学院低碳经济研究中心为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意见
省科学院低碳经济研究中心,各高校:
当前,我省正在大力实施发展低碳经济,推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战略,在实施这一重大战略的过程中,有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探索和解答,迫切需要突破传统的单一学科研究方法,实行跨学科研究模式开展研究和探索。近年来,省科学院高度重视跨学科研究,在低碳经济技术、生态与环保等技术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优势,已有较丰富的研究成果,有较好的科研条件和设备保障,同时,该院积极要求就低碳经济研究方向设立重点研究基地。根据省科学院《关于申报江西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函》(赣科院函字[2010]2号),我厅在组织前期考察论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省科学院低碳经济研究中心进行了评审和实地考察。专家组认为,省科学院是我省具有很强研究力量的综合性科研开发机构,有一批高学位、高职称的研究人员,尤其是充实了一部分高学历的人文社会科学科研人员,在科研人员结构上得到了新的改善,对开展跨学科研究低碳经济已具备一定的基础和优势,产生了较丰富的研究成果,基本具备了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条件。
为了更好地策应我省发展低碳经济,推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这一发展战略,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科技服务,根据专家组意见,决定由省教育厅和省科学院联合设立“江西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西低碳经济研究中心”,中心依托省科学院按照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管理和建设。江西低碳经济研究中心要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继续加以改进,进一步凝炼学科方向,参照《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加以建设,切实使本重点研究基地的体制改革、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信息资料、咨询服务等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不断提高重点研究基地的整体科研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江西省教育厅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