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字〔2010〕16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管理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教人厅函﹝2010﹞2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对象和形式
1、培训内容:围绕当前我国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学校安全突发事件的预案制定与处理、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依法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侵权责任法》的解读、如何做好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怎样处理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校园心理危机的干预与管理、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学校安全管理员教育的经验介绍等十个专题学习、交流和研讨。
2、培训对象:各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安全工作的局长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相关培训机构的教师等。
3、培训形式:依托中国教师研修网,通过视频讲座、案例分析、在线答疑、论坛交流等形式,将分散学习与网上网下集中学习相结合,依托网络平台进行学习、管理与互动研讨。学习期间,学员通过登陆中国教师研修网培训专区进行学习、研讨。培训结束后,课程资源将长期挂在培训专区上,提供可持续学习的平台。我省培训工作由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培训由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
1、 6月10日举行开班仪式(具体时间待教育部通知)。主会场在北京,我省分会场设在南昌市,由省教育厅和南昌市联合组织,分会场地点设在南昌市教育局视频会议室,并由南昌市教育局组织市、县(区)主管安全工作的教育局长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相关培训机构的教师60至100人参加开班仪式。各市、县(区)教育局要组织培训对象参加开班仪式(可以设立市、县分会场统一收看,也可以组织参训人员通过登陆中国教师研修网培训专区收看直播)。
2、 6月20日至 6月29日为我省所在中部地区培训阶段。其中 6月28日安排一次专家答疑,请各市、县(区)教育局及时组织参训人员登陆中国教师研修网参与专家答疑。
三、我省培训组织与管理
组 长:郭奕珊 教育厅副厅长
副组长:杨 波 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王江华 教育厅安全稳定处处长
侯铁军 教育厅师资处处长
叶存洪 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副主任
组 员:李 伟 教育厅安全稳定处副处长
邱泽忠 教育厅师资处调研员
彭学明 教育厅安全稳定处副调研员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局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总结工作。各市、县(区)教育局要确定一名培训工作联络员,于6月8日前将名单通过电子邮件报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黄永智 ;电话:0791-6219536。省教育厅安全稳定处联系人:万莉莉;电话:0791-6222620;电子邮箱: wdb@jxedu.gov.cn。
四、培训要求
1、此次培训是全面贯彻国务院及教育部关于全面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全面提高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各级校长、园长校园安全管理素质和工作水平,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2、各单位参加培训的干部要严格组织纪律,按时到会参加培训。
3、请各地认真组织集训和专家答疑,并为学员提供时间、场地保障和必要的支持。各设区市教育局于 6月30日将各市教育局培训总结(电子稿)报送至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办公室和省教育厅师资处。
4、各设区市教育局接此通知后,请于 6月18日将全市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791—8309740、8309779(传真),电子邮箱: jxgxzx@sohu.com,联系人:张慧敏(13677917313)。
附件:
1、 各设区市教育局联络员及培训人员名单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管理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
二○一○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中小学校长 安全管理 培训 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6月4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