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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学校清洁工程督查调研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0-04-30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农村学校清洁工程督查调研的通知

赣教体艺字〔2010〕19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

根据省清洁办《关于开展农村清洁工程督查调研的通知》(赣清洁办字〔2010〕3号)文件精神,为掌握全省农村学校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我厅定于近期开展一次农村学校清洁工程履职督查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调研对象

农村清洁工程试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试点学校。

二、督查调研内容

主要督查调研农村学校清洁工程年度试点工作情况,具体是:1、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是否与当地清洁办联发且符合省要求的具体实施方案;2、农村学校是否有垃圾无害化处理固定宣传栏;3、农村学校公共厕所有无自来水设施;4、农村学校师生员工是否开展了清洁卫生教育评比工作;5、农村学校是否实施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6、校园环境卫生是否存在脏、乱、差现象等。

三、督查调研方式

本次督查调研将围绕调研内容展开,由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自查,设区市教育局抽查,采取听汇报、查阅有关资料、考察现场等方式进行。

四、督查调研要求

1、各市、县(区)和试点学校督查调研工作应在5月15日前完成,由试点学校向县(市、区)教育局写出自查报告,各县(市、区)督查调研报告于5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农村学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体卫艺处)。联系电话:0791-6226708;电子信箱:twyc886@163.com

2、各市、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督查调研工作,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找出工作中的差距,进一步把工作做好。

3、我厅拟派出督查调研组对各地试点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和方法另行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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