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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0-07-16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参加“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赣教师函〔2010〕4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参加“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参加培训,帮助中学体育骨干教师提高体育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探索开发适合农村中学体育教师培训的课程体系和培训模式;帮助中小学艺术(音乐方向,下同)骨干教师提高艺术修养和合唱指挥专业技能与教学能力,探索开发适合中小学音乐教师培训的课程体系和培训模式,推动体育、艺术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二、培训内容

中学体育骨干教师培训:主要围绕体育教师专业成长、体育教师教学技能提高、体育教学研究实践运用三个模块进行深入学习、交流和研讨。

中小学艺术骨干教师培训:主要围绕学校艺术教育专题讲座、合唱教学法、合唱训练法、合唱指挥法及合唱指挥实践进行研讨学习。

三、培训方式

采取各环节独立教学,教师讲授与学员互动相结合、专业知识与教学技能实践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个案分析相结合等方法开展培训。

四、培训对象

参训人员从2009年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中产生,不再参加省级集中培训。具体参训学员名单见附件。

五、培训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中学体育骨干教师:2010年8月4日-8月18日,福建师范大学。联系人:翁国柱,电话:0591-22868263、13235908222,电子邮箱:tykxxy@fjnu.edu.cn

2、中小学艺术骨干教师:2010年8月25日-9月8日,河南大学。联系人:袁凯,电话:0378-2192211、13693782501,电子邮箱:chinayuankai@sina.com

六、有关费用

培训免收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等。学员往返交通费用,回所在工作单位按规定核销。

七、有关要求

参加国培计划的中学体育骨干教师,培训结束后,仍需参加江西师范大学承办的省级远程跟踪在职研修三个月,考核合格,凭国培计划结业证书,在江西师范大学办理省级普通中小学骨干教师证书。

参加国培计划的中小学艺术骨干教师,培训结束后,仍需参加江西省教研室承办的省级远程跟踪在职研修三个月,考核合格,凭国培计划结业证书,在江西省教研室办理省级普通中小学骨干教师证书。

江西师范大学联系人:周其国老师,电话:0791-8120872、15907008500,潘莹璐老师,电话:0791-8120831。

江西省教研室联系人:杨文立老师,电话:0791-8518424、13879187958。

附件:江西省国培计划-2010年中学体育骨干教师、中小学艺术骨干教师参训学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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