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10〕4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参加“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参加培训,帮助中学体育骨干教师提高体育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能力,探索开发适合农村中学体育教师培训的课程体系和培训模式;帮助中小学艺术(音乐方向,下同)骨干教师提高艺术修养和合唱指挥专业技能与教学能力,探索开发适合中小学音乐教师培训的课程体系和培训模式,推动体育、艺术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二、培训内容
中学体育骨干教师培训:主要围绕体育教师专业成长、体育教师教学技能提高、体育教学研究实践运用三个模块进行深入学习、交流和研讨。
中小学艺术骨干教师培训:主要围绕学校艺术教育专题讲座、合唱教学法、合唱训练法、合唱指挥法及合唱指挥实践进行研讨学习。
三、培训方式
采取各环节独立教学,教师讲授与学员互动相结合、专业知识与教学技能实践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个案分析相结合等方法开展培训。
四、培训对象
参训人员从2009年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中产生,不再参加省级集中培训。具体参训学员名单见附件。
五、培训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中学体育骨干教师: 2010年8月4日- 8月18日,福建师范大学。联系人:翁国柱,电话:0591-22868263、13235908222,电子邮箱: tykxxy@fjnu.edu.cn。
2、中小学艺术骨干教师: 2010年8月25日- 9月8日,河南大学。联系人:袁凯,电话:0378-2192211、13693782501,电子邮箱: chinayuankai@sina.com。
六、有关费用
培训免收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等。学员往返交通费用,回所在工作单位按规定核销。
七、有关要求
参加国培计划的中学体育骨干教师,培训结束后,仍需参加江西师范大学承办的省级远程跟踪在职研修三个月,考核合格,凭国培计划结业证书,在江西师范大学办理省级普通中小学骨干教师证书。
参加国培计划的中小学艺术骨干教师,培训结束后,仍需参加江西省教研室承办的省级远程跟踪在职研修三个月,考核合格,凭国培计划结业证书,在江西省教研室办理省级普通中小学骨干教师证书。
江西师范大学联系人:周其国老师,电话:0791-8120872、15907008500,潘莹璐老师,电话:0791-8120831。
江西省教研室联系人:杨文立老师,电话:0791-8518424、13879187958。
附件: 江西省国培计划-2010年中学体育骨干教师、中小学艺术骨干教师参训学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