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昌省属高校:
为了全面检验“五五”普法工作成效,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赣司发[2010]9号),其中明确规定,“省委教育工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省属高校的检查验收工作”。
为此,我厅及时下发了通知,对各在昌省属高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进行了部署(赣教法字[2010]4号),要求各校对照进行认真自查整改。现根据工作安排,省教育厅决定抽调有关人员组成5个检查验收组,于9月13-21日对在昌的省属12所本科院校、10所独立学院、7所民办高职院校、2所成人高校的“五五”普法工作集中进行检查验收(具体分组名单见附件)。
此次检查验收是对各在昌省属高校“五五”普法工作及其成效的检验。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推荐全省“五五”普法先进典型的重要依据。请各校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迎检的相关工作。
为便于检查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检查验收组成员于9月8日下午4:30到省教育厅会议室参加“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布置会。
检查验收的其他相关事宜请与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联系人:朱程红;电话:0791-6289440;传真:0791-6270254;邮箱: zch6289440@126.com 附件:在昌省属高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分组安排
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在昌省属高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分组安排
第一组:受检高校(6所):
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南昌航空大学、南昌工程学院、江西蓝天学院、南昌理工学院。
(联络人: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胡定南)
第二组:受检高校(6所):
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中医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江西警察学院。
(联络人: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胡剑云)
第三组:受检高校(6所):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江西教育学院、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
(联络人: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朱程红)
第四组:受检高校(6所):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华东交大理工学院、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理工学院。
(联络人: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巫志刚)
第五组:受检高校(7所):
江西城市职业学院、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大宇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
(联络人: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程玉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