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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有关工作的函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0-08-24 00:00:00
业务部门:工委组织部(教育厅人事处)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有关工作的函
各市、县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有关工作的函》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广泛发动、组织广大干部师生和家长积极投票,推动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顺利进行,在本地本学校掀起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热潮。

  评选活动投票地址:http://super.jyb.cn/2010jskmpx/

  投票时间截止到: 2010年8月28日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有关工作的函

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省教育厅人事处)

二O一O年八月二十三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有关工作的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隆重庆祝纪念第26个教师节,8月8日,教育部联合中央主要媒体和教育媒体启动了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举办此项活动对于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目前正值暑假,投票时间截止到8月28日,活动时间紧,组织工作难度大,希望各地各校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在教师节前掀起学习宣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热潮,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师生和家长积极投票,确保活动的顺利举行。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参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和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学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地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化方案,将评选、宣传、学习等各项工作贯穿起来,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运用短信、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载体将开展评选活动有关消息通知到每一位师生,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投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凡设有校园网的各级各类学校,均要在校园网显著位置链接评选活动投票地址(super.jyb.cn),号召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参与投票评选,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宣传橱窗等媒体和阵地,集中宣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要广泛动员并组织高校新闻传播学专业学生或学生记者采访报道本省或其他省推荐的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在校园媒体或推荐给地方媒体刊播;艺术专业学生以DV、漫画、戏剧、歌舞等多种艺术形式展现候选人的感人事迹,使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真正深入人心。优秀新闻报道和艺术创作作品可向教育部新闻办推荐。

  三、深入学习,确保实效。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活动,深入挖掘教书育人楷模的崇高精神,把评选先进典型与学习先进典型结合起来,将其作为加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主题研讨、演讲、征文以及师生座谈、党团日活动等多种形式,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师范院校要在新生入学后结合入学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在师范生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师德教育,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修养,帮助学生树立热爱教育事业、长期从教和终身从教的职业理想。

  (联系人:樊敏,联系电话:010—66097225,邮箱:xw@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1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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