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民办高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
为了做好我省2010/2011学年初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010]11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基本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加强对教育统计工作的领导。要为统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委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承担此项工作,安排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业务知识培训(统计业务知识培训通知另文下发),确保2010年统计工作正常进行。
2、各地、各校要依法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质量。上报数据要认真核查,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防止虚报、漏报现象发生。同时,各地要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好统计分析工作,为本地的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3、各地、各校上报省教育厅的统计报表,要经法人代表或主要领导审签,加盖公章。统计数据一经上报,原则上不予更改,确需要改,要说明理由,并承担统计错误责任,以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
4、为减轻市、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的经济负担,今年统计报表仍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并统一寄给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大中专院校,请及时查收。
二、注意事项
1、为适应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提高教育统计信息化水平,教育部决定今年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编制工作,具体情况详见《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010〕117号),学校(机构)代码编制培训工作将在统计业务知识培训会上一并布置。
2、2010年教育统计报表表式和指标解释的详细内容、应用程序及部分指标的统计口径有所变动,填报时应加以注意。各地、各校可登陆 “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的“下载中心”中的“统计软件”下载新的教育统计软件。
三、报送时间及内容
研究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民办高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等基层报表由学校直接报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内容包括基层报表一式二份、报表数据库软盘一张,报送时间、地点将在全省统计培训会上另行通知。
基础教育及职业中学、职业中专的基层报表由所在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后于 10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内容包括:①各县、区计算机汇总的县乡基表数据库(小学、中学、职业初中、特教、工读学校、幼儿园、由教育经费开支工资的其他人员情况表)的软盘;②各县、区计算机录入的基层表数据库(小学、中学、职业初中、特教、工读学校、幼儿园、由教育经费开支工资的其他人员)软盘,要求与县乡基表数据完全一致,均以市为单位报送,不要分县、区报送。③职业中学、职业中专的基层报表二份和计算机基层数据库(职业高中、教师进修学校、职业技术培训、成人基础)软盘。
联系人:詹斌,电话: 0791-6222630、6289452(传真)、13699513333、zbyuer821@jxedu.gov.cn;周民武,电话:0791-6258841、8696390、13065188839;统计工作 QQ群号:44366776。
附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二O一O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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