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10〕6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教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我省教师进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并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形成常态化培训者培训机制,按照《关于安排2010年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任务的通知》(赣教师字〔2010〕14号)有关要求,决定由江西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承办全省教师进修学校干训部主任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提高培训者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具有奉献教育事业的精神,不断更新和拓展培训者的教育理论水平、教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培训者队伍,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参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参训对象为教师进修学校干训部主任(分管干部培训工作的负责人)。培训人数为80人。名额分配如下:南昌市8人、景德镇市3人、萍乡市4人、九江市9人、新余市2人、鹰潭市2人、赣州市14人、吉安市8人、宜春市9人、抚州市8人、上饶市13人。
三、培训内容、形式
坚持“高起点、高质量”的要求,突出时代性、前瞻性、实用性、针对性。主要设置的专题有:时事政策培训、现代培训理念、学校管理培训、新课程培训、教育科研能力培训,教师教育培训,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技术应用等。
培训形式:专题讲座、专家引领,参与式教学、交流与互动,自修反思、专题讨论,考察学习,观摩借鉴。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0年11月15日—11月29日共15天,11月15日报到。
报到地点:江西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江西教育学院青山湖校区,南昌市学院路158号)。(南昌火车站乘坐5路、231路公交车到江西省外贸学校站下;南昌长途汽车站乘坐24路到江西省肿瘤医院站下。)
五、培训经费
培训费由教育厅补助,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由学员回单位按规定核销。
六、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承训单位要精心设计培训方案,制定教学管理计划,安排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并选派、聘请优秀教师承担培训工作。
2、严格管理。承训单位要加强对培训班的管理,制定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等管理制度。培训将严格执行考勤考评制度。培训期间学员的考勤、考核等情况将记入“考核登记表”,培训结束后寄往学员所在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存档。
3、请参训学员结合教师培训工作撰写培训经验交流材料一份,在报到时提交,供研讨交流用。
4、认真选送参加培训人员。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按名额分配,认真做好参加培训人员选送,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在开班前20天报送江西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七、其它
1、参训学员报到时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寸)5张。
2、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本市选派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附件1)于2010年10月20日前一式二份报教育厅师资处和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并请参训学员填写《全省教师进修干训部主任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附件2)于11月10日前邮发至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
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联系人:蔡慧琴、熊其平,电话:0791—8309740、8309779(传真),邮编:330029,电子邮箱:jxgxzx@sohu.com。
附件:
1、全省教师进修学校干训部主任培训班参训学员名单
2、全省教师进修学校干训部主任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