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10〕59号
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的2010年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院校,已经过异议审理,现确定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和九江职业大学为2010年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院校。省财政对每所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补助1000万元,2010—2012年分别拨付3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
重点建设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立项建设院校要以创建示范性高职院校为动力,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重点建设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通知》(赣教高字〔2008〕99号)要求,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任务书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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