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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普法办《转发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0-10-28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转发省普法办《转发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迄今已经举办七届,这对广泛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省高校积极响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特别是在去年第七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中,我省选送的南昌大学科技学院范增明的《可怕的骗局》荣获一等奖(第一名),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胡浩的《遗漏的账单》荣获三等奖。
今年第八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已经开始,现将省普法办《转发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赣普法办字【2010】2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对本校动漫爱好者的组织发动工作,充分发挥高校人才优势,认真引导,使他们能创造出阐释法律问题准确、艺术表现力强、技术含量高的法制动漫作品,积极为推进全民普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作出应有的贡献。
征集活动启事、作品制作具体要求等详情可登陆http://www.legalinfo.gov.cn了解。请各高校于11月18日前分别报送1-3件法制动漫作品到省教育厅法规处。
联系人:朱程红 电话:0791-6289440
邮 箱:zch6289440@126.com
附件:转发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转发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普法办,省直机关普法办,省委教育工委普法办,省国资委普法办:
  现将《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普法办[2010]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机关、单位、企业、高等院校、动漫爱好者、动漫制作公司和动漫基地等的组织发动工作,提供必要的引导,使他们能创作出阐释法律问题准确、艺术表现力强、技术含量高的法制动漫作品。
  为确保按时按质报送我省法制动漫作品,请各设区市普法办、省直机关普法办、省委教育工委普法办、省国资委普法办务必于11月20日前分别报送3—5件法制动漫作品。
  联系人:省司法厅普法教育处 曹微 
  电 话:0791—6212233
  邮 箱:cw@jxsf.gov.cn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
  2010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促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国普法办公室将举办2010年“第八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二、主办、承办、支持、合作单位
  主办单位:全国普法办公室
  承办单位: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法制日报社
  支持单位:中央电视台12频道、新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普法网
  合作单位:中国传媒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浙江传媒学院等。
  三、活动时间
2010年9月20日至12月10日。
  四、奖项设置
  综合奖: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鼓励奖50名
  单项奖:最佳动画制作奖、普法卡通明星设计奖、最佳法制公益短片奖、最佳法制系列片奖、最佳视觉效果奖、最佳法制故事奖、最佳原创形象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原创脚本奖各1名。
  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名。
  五、评审方式
  由有关专家共同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从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创意、动画制作技术、艺术性等方面评审获奖作品。
  六、活动网址
  中国普法网为本次活动设立专门页面,网址为:http:// www.legalinfo.gov.cn,活动启事、作品的制作技术规格和报送方式、评审方式、问询信箱、版权事宜、往届获奖作品展示、供参考的创作素材等方面详细信息均可从该页面获得。司法部政府网站、法制网等网站将链接该页面。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法制动漫作品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数字技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载体和形式,传播渠道多,覆盖面广,观看便捷,深受广大观众喜爱,普法效果好。运用法制动漫作品对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能够起到寓教于乐,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的作用,是目前影响力较大,老少咸宜的法制宣传教育方法。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是切实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的重要举措,是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参加到此项活动中来。
  2、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各地各部门要早动员,早部署,确保所属单位的广大干部群众及时了解参与此项活动的相关要求。要广泛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体,对此项活动进行报道,使广大群众、青少年都能获得2010年第八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的相关信息。
  3、突出重点,增强实效。要注重加强对高等院校、动漫爱好者、动漫公司、动漫基地等的组织发动工作,提供必要的引导,使他们能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创作出阐释法律问题准确、艺术表现力强、技术含量高的法制动漫作品,切实提高征集作品的整体质量。要动员和发动机关、单位、企业创作一批普法效果好的高质量动漫作品参加到活动中来,积极通过动漫作品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4、综合运用,着力普法。各地各行业部门要有效利用自身的宣传渠道,整合资源,将征集到的优秀法制动漫作品运用到各类法制宣传活动中。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在互联网站、电视台、移动传媒等媒体适时编播优秀法制动漫作品,与有关媒体合作制作播出专题节目,将优秀作品投放到当地的地铁电视、楼宇电视、公交电视、出租车电视等各类分众传媒、移动传媒展播,切实把法律知识普及到广大群众生活中。要通过综合利用,着力发挥好优秀法制动漫作品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法治观念的重要作用。
  各地各部门组织活动情况及时报全国普法办公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联系人:尹雪梅 刘小艳
  电 话:010—65205835 010—65205815
  邮箱:yinxuemei@moj.gov.cn
     yinxuemei@legalinfo.gov.cn
  法制日报社联系人:蒲建安 秦静
  电话(传真):010-84772889(兼传真)
         010-84772882转1005
  邮 箱:wlxxb@fzrb.cn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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