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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0-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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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
  为深入总结中央16号文件下发来全省高校辅导员工作,展示优秀成果,交流、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辅导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案例要求
  1、案例主题突出,要紧紧围绕学生教育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特别是要紧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
  2、案例内容要真实,必须是辅导员本人的日常实际工作经历,不得杜撰和抄袭,文责自负。为保护学生的隐私权,案例要隐去学生的真实姓名、班级、籍贯等个人信息。要注意挖掘和总结具有典型性的工作案例,体现创新和特色,具有借鉴意义。
  3、案例文体要统一,以第一人称撰写,并应包含以下五个方面:(1)标题。标题要反映案例的主题。(2)背景。交代清楚案例发生的环境、条件、时间、地点、人物、事情起因等。背景介绍应着重说明案例发生是否有什么特别的原因或条件,不需要面面俱到。(3)解决方案。要有案例处理的思路、方法及效果。(4)案例分析与启示。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学生工作相关理论对案例进行剖析,揭示其蕴含的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律,为辅导员工作提供现实借鉴和启示。
  4、格式要求:每个案例字数3000字左右,版式统一设为A4纸型,标题为小二号字黑体,正文为仿宋三号字体,上、下、左、右的页边距分别为4、3.3、2.8、2.8(单位:厘米),行间距为固定值28—30磅。为便于评选,案例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和单位,另附纸注明。
  二、工作案例推荐名额
  本科高校每校可推荐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3—4篇,独立学院、高职高专每校可推荐2—3篇。
  三、工作案例评选要求
  1、开展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是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组织辅导员认真撰写工作案例,并择优报送参选。
  2、每个参评的工作案例纸质稿一式五份,加盖学校公章,统一由学校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同时,每个案例发一份电子版至邮箱:jxsdjyk@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省教育厅社政处戴乐旺,联系电话:0791—6212395;江西师范大学刘延林,联系电话:0791-8120143,13807060558。
  3、省教育厅将在各高校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选出优秀工作案例一、二、三等奖若干,并择优汇编出版。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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