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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0-1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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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促进辅导员工作交流,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切实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全国高校辅导员研究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具体由江西省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负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1、高校专职辅导员个人或集体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
  2、论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3、论文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相关,要密切联系当前高校辅导员的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在继承前人或借鉴他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要有所创新,要有独特见解,并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论点明确,论据充分,内容丰富,资料翔实,行文规范,严禁抄袭。
  二、报送名额
  本科院校每校可推荐2-3篇论文参评;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每校可推荐1-2篇论文参评。
  三、申报要求
  1、一位作者(排序相同的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限申报一篇论文;与他人合作不是第一作者的,本人可另申报一篇论文;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2、论文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学校。如因抄袭、弄虚作假以及作品版权不明所带来的问题,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负。
  3、参评论文须在2010年11月15日以前连同《2010年度全省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一式五份由学校统一报至省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华东交通大学学工处),同时上报电子版。省教育厅社政处联系人:戴乐旺,联系电话:0791——6212395,省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李雪峰、黄方,联系电话:0791-7045366、7046633,邮箱:jxsfdy@sina.com,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双港路华东交通大学学工处,邮政编码:330013。
  四、评选办法
  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评出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若干,在此基础上,择优向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推荐,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
  附件:2010年度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doc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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