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区市发改委、教育局: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编报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的通知》布置了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是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的需要一年,为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对我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大力支持,拟将规划内尚未安排的9个项目、原已申报但未列入规划的20个项目作为备选项目(具体见附表),全部纳入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上报国家争取支持。
二、请对附表中你市的建设项目进一步核实,如有不再实施的项目,由当地政府出具证明文明。如有调整补充,应明确标注。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具备开工条件,严禁上报已竣工和即将竣工的项目。三、请按照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实事求是地核实项目单方造价,保障校舍建设安全。同时,也要坚持“经济、实用和适用”原则,不搞豪华建设。
四、2011年中央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方案项目中,中部地区比照西部政策县的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投资全额安排,但其建设规模原则不得超过已上报的建设规模。其它填报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非比照县的项目仍按改扩建项目补助中央投资280万元。
五、请各市发改委商教育部门提出你市的建议方案(含按优先次序排列项目附表),并随附可研批复、购置设置清单、项目真实性说明和地方资金承诺函等,于2月22日前报送省发改委社会处、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含电子文档)。
省发改委社会处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