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备字〔2011〕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图书馆等级评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中小学一级图书馆评定的通知》精神,我们对申报的九江小学等17所中小学进行了评定,认定这些学校图书馆达到了省颁中小学一级图书馆标准,成为我省第二批中小学一级图书馆(名单见附件一),分别授予“江西省小学一级图书馆”、“江西省初中一级图书馆”和“江西省高中一级图书馆”称号并挂牌。同时,为表彰在创建中小学一级图书馆工作中一批业务熟练、爱岗敬业、执著奉献的图书馆工作人员,评选吴盼军等17名同志为“江西省中小学图书馆工作先进个人”并颁发证书(名单见附件二)。另外,经设区市教育局评估并上报我厅审核确认,评定南昌市第二十四中学等31所图书馆为我省中小学二级图书馆(名单见附件三),现予以公布。
希望通过了中小学等级图书馆评定的学校,进一步加强图书馆的内涵建设,提升图书馆的科学管理水平,拓展图书馆为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中小学等级图书馆在本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希望受表彰的图书馆工作先进个人再接再厉,为中小学图书馆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