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体艺字〔2011〕1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促进高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貌,展示我省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0〕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和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江西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江西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和《江西省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和参加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
1、江西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2、江西省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和参加全国大学校长美育论坛方案 附件1至附件2.doc
江西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