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检查评估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2004]16号),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11]1号),对照教育部颁发的基本建设标准,我省制订了《江西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检查评估标准(试行)》,拟对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进行检查评估。 现将《江西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检查评估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征求各校意见。请于4月30日前将反馈意见发送至615509913@QQ.com,联系人:徐芳,联系电话:0791-6214074。
附件: 江西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检查评估标准.doc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201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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