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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全省青少年才艺电视大赛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1-03-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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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全省青少年才艺电视大赛的通知

赣教社政字〔2011〕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为隆重庆祝建党90周年和建国62周年,大力激发广大青少年爱党爱国爱家乡热情,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举办第二届全省青少年才艺电视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这次大赛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主办,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江西教育电视台承办,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高等院校协办。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成立大赛组委会,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担任组委会主任,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史蓉蓉担任副主任,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江西教育电视台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一)。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江西教育电视台),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大赛主题

  这次大赛的主题确定为:党的光辉照我心。

  三、大赛参赛对象

  这次大赛的参赛对象是全省高等院校(含大专高职院校,下同)和中小学在校学生以及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社会青年。

  四大赛分组及类别

  这次大赛分为小学、中学、大专高职、本科院校和社会青年五个组别,设立声乐、舞蹈、器乐、综合(戏剧、曲艺、杂技、武术等)四类才艺比赛项目(表演组合限定6人以内),力求集中展示全省青少年的艺术才华。

  五、大赛名额分配

  (一)小学组和中学组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按照声乐、舞蹈、器乐、综合四类才艺项目,分别选送3名选手(每位选手1个才艺节目),共计24名选手(24个才艺节目)参加预赛和决赛。

  (二)大专高职组由各大专高职院校,按照声乐、舞蹈、器乐、综合四类才艺项目,分别选送1名选手(每位选手1个才艺节目),共计4名选手(4个才艺节目)参加预赛和决赛。

  (三)本科院校组由各本科院校,按照声乐、舞蹈、器乐、综合四类才艺项目,分别选送2名选手(每位选手1个才艺节目),共计8名选手(8个才艺节目)参加预赛和决赛。

  (四)社会青年组由社会青年直接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并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单独组织选拔选手后参加预赛和决赛。

  六、大赛赛程安排

  这次大赛设立选拔赛、预赛和决赛三个环节赛程,各环节赛程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拔赛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高等院校自行组织(其中社会青年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单独组织),并要求在2011年4月底之前全部结束。

  (二)预赛和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暂定大专高职组、本科院校组和社会青年组于2011年5月至6月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小学组和中学组于2011年7月至8月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预赛、决赛分别按照组别和分类别进行,每位选手表演限时5分钟。各组别、各类别预赛选出前50%名选手进入决赛。决赛节目不得与预赛节目雷同,增加党史综合知识问答环节(抽题回答,限时1分钟),党史综合知识问答题库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前在江西教育电视台网站(www.jxetv.com)“第二届全省青少年才艺电视大赛专区”予以公布。

  七、参赛有关要求

  (一)参赛节目要求思想内容积极健康,具有一定艺术水准和较强观赏性,表演形式不限,提倡节目形式创新。

  (二)参赛选手一律现场真演,不得假唱、假奏等。伴奏、服装、化妆、道具自备,并要求兼顾舞台和电视播出效果。伴奏碟要求CD格式双声道专业伴奏碟(无须调节播放声道),一张碟中只含一首伴奏,音质必须确保电视播出质量。如需采用钢琴伴奏,必须在报名表上加以注明。

  (三)进入决赛选手必须在预赛结束后,及时提供决赛所表演节目的相关资料电子文本,内容包括表演作品名称、词曲作者、歌词、诗文等(外国歌曲应同时附外文歌词和中文歌词大意)。

  (四)参赛单位必须指定领队带队参赛,并遵守大赛各项规则。每场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选手不得自行调换序号,并要按时到达指定位置候场,无故延误比赛将视作自动弃权,并影响参赛单位团体评分。

  八、大赛奖项设置

  这次大赛分别按照组别和类别设立选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同时还设立团体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工作者奖,均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

  这次大赛增设“最具人气奖”(各组别4名)、“幸运观众奖”8名,在大赛实况播出后,由观众短信和网络投票产生,并发放相应奖证和奖品。

  在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选手,将作为江西教育电视台“手拉手艺术团”成员候选人,按照自愿和选拔相结合的原则,参加相关培训及有关节目录制(具体由江西教育电视台组织实施)。

  九、大赛组织要求

  (一)这次大赛是全省教育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和建国62周年大型主题活动之一,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高等院校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工作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要及时将本《通知》下达到本地所有中小学,让广大学生了解这项活动内容,并积极做好宣传发动、选手选拔、组织参赛等工作,确保本地本校学生积极参赛。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利用本地本校的媒体加强宣传造势,组织广大师生收看大赛实况和参与投票,扩大这次活动的社会影响,确保大赛取得圆满成功。

  (二)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高等院校要抓住这次活动的有利时机,加强广大青少年党史知识教育,在做好节目选拔、组织排练的同时,积极组织本地本校学生(每个设区市和每所高等院校1000名以上)参加江西教育电视台网上党史知识竞赛,大赛组委会将根据节目表演和知识竞赛情况(初步确定节目表演占80%、知识竞赛占20%),评选团体一、二、三等奖。

  (三)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高等院校于2011年3月31日之前填写《参赛单位负责人登记表》(见附件二)4月30日之前填写《参赛选手登记表》(见附件三)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江西教育电视台总编室(联系人:杜竞、邓欢,电话:0791-8513823,传真:0791-8502174,QQ:625135177、1542578072,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96号江西教育电视台总编室,邮编:330046)。

  (四)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高等院校领队及选手食宿、往返交通费用由参赛单位自理。参赛选手需要刻录节目光碟,可与江西教育电视台总编室联系。

  (五)大赛组委会指定江西教育电视台为这次大赛唯一录播媒体。本科院校组、大专高职组、社会青年组预赛和决赛节目安排在2011年7月展播,中学组、小学组预赛和决赛节目于2011年9月展播,大赛颁奖晚会节目安排2011年国庆期间播出。

  (本次大赛由江西金土地天然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冠名)

  附件:

  一、《大赛组委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二、《参赛单位负责人登记表》

  三、《参赛选手登记表》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 西 省 教 育 厅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一:
大赛组委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组委会主任:虞国庆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省教育厅厅长
  组委会副主任:史蓉蓉 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组委会成员: 汪立夏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部长 省教育厅社政处处长
         曾青生 江西教育电视台台长
         彭祖雄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调研员
         郑超英 江西教育电视台副台长
         田信国 江西教育电视台一级编剧
  大赛总导演: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曾青生(兼);副主任:田信国(兼)
附件二:
第二届全省青少年才艺电视大赛参赛单位负责人登记表
参赛单位
负责部门
负责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Q Q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此表可复印)
附件三:
第二届全省青少年才艺电视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

类别
姓 名
学 校
节目名称
指导老师
(限1名)
指导老师
联系电话
指导老师
Q Q
声乐类
舞蹈类

(此表可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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