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职成字〔2011〕1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
为认真总结全省职业教育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谋划做好2011年职业教育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根据我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09]3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职业教育宣传和信息报送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各校仔细核对并汇总2010年在各种媒体上发布的新闻消息,并提供佐证资料,以便我处统计汇总,省教育厅将依据《职业教育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考评奖励办法(试行)》,评选2010年全省职业教育宣传和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电视媒体发布的新闻和消息提供视频剪辑或用稿通知,在网络媒体发布的新闻和消息提供链接网址,在纸质媒体发布的新闻和消息提供文稿复印件。
二、请各地、各校提供一份去年的工作总结和今年的工作计划,并就如何改进我省职业教育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建议和对策。
三、信息员有变动的单位请将更正名单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报我处,先进表彰将以此名单为准,先进个人一个单位限定一人。
各地上报核实新闻报道的纸质材料、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11年4月30日前邮寄至江西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做自动放弃处理),并将同时电子文本发送至电子信箱: zcc@jxedu.gov.cn。邮政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邮政编码:330046;联系人:李建波;联系电话:0791-6227544;工作QQ:104665102。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