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校:
现将国家汉办《关于2011年推荐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函》(汉办[2011]17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国家汉办有关要求(见附件),认真做好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选拔工作。并于5月5日前将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熊志远
电话:0791-6214005
附件:《关于2011年推荐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函》(汉办[2011]178号)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关于2011年推荐选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函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第一次全国孔子学院工作会议精神,打造高素质的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队伍,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根据各国孔子学院(课堂)的需求,拟于近期启动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中方院长(负责人)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时间:2011年4月8日—5月8日。
二、岗位需求
1、新派孔子学院(课堂)中方院长(负责人)岗位,共计49个,详见附件1;
2、更换孔子学院(课堂)中方院长(负责人)岗位,共计150个,详见附件2;
三、申请中方院长(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
2、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5年以上。具有院(处)级以上工作经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3、了解孔子学院所在国国情,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具有较丰富的外事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4、性格开朗,身心健康,55周岁(含)以下。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及市场开拓和运作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5、孔子课堂中方负责人需能够兼任对外汉语教师。
四、推荐选拔程序
1、推荐比例
岗位人选均面向所有参与承办孔子学院(课堂)的院校,实行公开选拔推荐。有中方院长(负责人)岗位需求的合作院校须按每个院长岗位1︰2的比例,在全校范围内选拔推荐。其它院校可择岗推荐,推荐岗位不限。
2、填写表格
(1)部属高校:主管校长在推荐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直接复函我办。
(2)非部属院校:主管校长在院长推荐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将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填写推荐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委)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复函我办。
3、报送材料时间
请将推荐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报送我办,截止日期为5月8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报送时,报送时推荐单位须出具推荐函。
五、选拔考试
总部将组织专家按照“中方院长任职资格”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者参加集中选拔考试。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和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录取人员,统一参加总部组织的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待考试结束后另行通知。如同一岗位的多个推荐人选均达到中方院长岗位要求,将参考考试成绩和培训表现确定派出人选,其他人选调剂派出或作为院长储备人选。
七、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工作期限和待遇
中方院长在外工作期限一般为2-4年。国外工资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2005]16号)执行。各院校应保留派出院长原在校工资待遇,并在职称、职务晋升等方面与国内教师同等待遇。总部将根据需要向派出单位拨付岗位补贴。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具体事宜请与我办联系。
联系人:郑孟林(欧洲、亚洲、非洲事务)
电 话:010-58595980 E-mail: zhengmenglin@hanban.org
郑 远(美洲、大洋洲事务) 电 话:010-58595869
邮 编:100088 传 真:010-59595868
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