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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1-04-06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扎实有序地推进教育改革,依据教育部《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江西实际,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分区域、有步骤地滚动开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现就组织申报改革试点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试点的主要目的
  着力破除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重点难点问题和突出矛盾,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从关键环节入手,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推进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能力建设、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积极探索办好学前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的政策措施,为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积累经验。通过不断提高“五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职业教育就业率、高等教育贡献率、人民群众满意率),实现“五乐”(学生乐学、教师乐教、学校乐办、家长乐意、社会乐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教育幸福指数,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改革试点项目的选择
  各地、各校和委厅机关部门、直属各单位,特别是具有一定工作基础、愿意先行先试的地区和学校,可以围绕《江西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重点》(附件1)选择一个或几个项目,认真填写《江西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2),于4月29日前向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为了保证试点项目取得良好成效,必须明确一名组织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并且有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勇于改革的团队。鼓励跨行业、跨地区、跨学校、多部门人员参与,联合攻关,共同实践,取得成效。申报项目必须目标明确、内容详细,具有可检测性;举措新颖、保障有力,具有可操作性;成效综合、问题关键,具有可推广性。改革试点项目周期一般为3—5年。
  三、改革试点项目的评审与启动
  江西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列入改革试点项目的实施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正式启动实施改革试点项目。
  四、改革试点项目的管理
  承担改革试点项目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改革试点项目的落实,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保障到位,按计划进度开展试点工作,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改革措施。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要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加强改革试点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一是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每一季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级项目进行情况调研,掌握面上进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二是建立中期检查制度,对省级试点项目进行检查和督导。三是建立项目动态调整制度。对措施不具体、保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试点项目,将予以调整。四是建立评估验收制度。试点项目完成后,经试点单位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开展评估验收工作,给出通过、延期或推广等相关工作意见。
  省级改革试点项目通过建立“以奖代补”、“以奖促改”的激励机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表彰奖励改革试点先进单位。
  教育体制改革十分复杂,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重大政策出台前要充分论证,多做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工作,多做改革宣传、解疑释惑工作,要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每年举行教育改革成果展,组织交流,积极推广,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各学校及教育、社会科学等科研机构要积极开展教育改革的课题研究,为改革试点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智力支持。
  联系人:刘江华、王锋、沈栩
  联系电话:0791-6291719、6222630
  E-mail:jxjygg@jxedu.gov.cn
  通讯地址:江西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邮编:330046
  
  附件1:江西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重点
  附件2:江西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
江西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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