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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1-05-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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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通知
赣教人字〔2011〕28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江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要求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发< 江西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及相关办法的通知》(赣教字[2006]4号)精神,决定增设15个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为做好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条件
  (一)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必须根据国家尤其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我省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创新产业的需求,结合我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30个高校高水平学科,在光伏、风能核能及节能、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航空制造、半导体及绿色照明、金属新材料、非金属新材料、生物和新医药、绿色食品、文化创意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机械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临床医学(内科学)、临床医学(外科学)、物理学、教育学、化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历史学、畜牧学、林学、作物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交通运输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冶金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核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艺术学、中药学、中医学、社会学等30个高校高水平学科中遴选增设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岗位设置在二级学科。
  (二)设置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高等学校应具备支持设岗学科发展的学科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受聘人员及学术团队成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申请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必须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在学术上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具有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拥有一支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团队。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结构合理研究方向稳定的学术梯队,学科研究方向关联度高,集成能力强,产业化水平高;
  2、“十一五”以来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课题多项,科研经费充足;发表和出版了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获得多项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的科研奖励;
  3、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以及服务社会条件,理工农医类学科拥有8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拥有100万元以上的图书资料、仪器设备;
  4、具有精干、高效及创新精神的管理和学科辅助人员。
  (四)设置了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原则上不再增设。
  二、 岗位设置数量及学科分类
  全省高等学校共增设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15个,在岗位设置中既考虑突出我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又考虑30个高校高水平学科门类的覆盖,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 申报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按照岗位设置条件提出设岗申请。申请学校在提出设岗申请前,要组织专家对拟申请设岗学科在全国同行中的先进性、特色、学术水平、发展潜力、发展目标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并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井冈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十一份,并附电子表格一份)。请各校在限额范围内申报。(见附件2)
  (二)各高校的申报材料请于2011年7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791-6222865,联系人:甘国华、石文兵,电子邮件:rsc@jxedu.gov.cn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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