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基字〔2011〕4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为充分发挥省、市示范幼儿园(市一级一类幼儿园,下同)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各级各类幼儿园的保教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幼儿园中深入开展省、市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乡镇中心幼儿园、城区薄弱幼儿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对象
参加帮扶活动的为全省每一所省、市级示范幼儿园,被帮扶幼儿园(以下简称结对园)为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城区民办幼儿园。
二、活动方式
每一所省、市级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一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一所城区民办幼儿园。通过双方幼儿园互派园长和教师交流、学习,开展保育教育研讨、示范性教学、帮助改善办园条件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在帮助结对园提高的同时,实现共同发展、共同提高。
三、活动措施
具体抓好“七个一”措施的落实:
1.编制一个活动方案。省、市示范幼儿园要指派专人负责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到结对园了解园情,确立帮扶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和实施方案,与结对园签订帮扶协议。
2.健全一套管理制度。省、市示范幼儿园要帮助结对园规范幼儿园的管理工作,完善园务会、教代会、家长委员会、安全小组等组织机构;健全教研、财务管理、幼儿接送、卫生安全、家园联系等各项制度,推进结对园园务管理规范化。
3.搞好一周教师互派学习与指导。双方幼儿园每年要各派出一名骨干教师到对方园跟班一周,并参与幼儿园的全面工作。省、市示范幼儿园在每个学期初,派出两名教师到结对园进行一周教育业务指导,帮助结对园制定学期园务工作、保教工作计划,建立幼儿成长档案,开展教师业务培训,指导园内创设环境、安全卫生保健工作等,对结对园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进行指导和帮助。
4.挖掘一项幼儿园发展特色。双方要立足结对园实际,因地制宜,注重结合自身特点,丰富园所内涵,从活动角的布置、教玩具的准备、活动场地的选择、活动形式的确定等,注重就地取材,形成鲜明的办园特色。
5.选派一批送课指导教师。省、市示范幼儿园每学期中期应选派老师送课下乡,开展示范性教学,传授先进的保育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并进行教师结对,有针对性地提高老师业务能力。结对园根据本园实际,定期或不定期的到示范园观摩学习、参加教研活动或接受培训。
6.开展一系列互助互动活动。双方幼儿园可适时举办有意义的联谊、捐赠等互动活动。经济条件好的省、市示范幼儿园更替后的旧设备,经过修缮刷新,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可供结对园继续使用,帮助其改善教学条件。
7.建立一套帮扶档案。省、市示范幼儿园要建立结对帮扶档案,活动要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有记录,分别建档立卷,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帮扶活动的实效性。每学期应进行一次结对帮扶活动总结,对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形成总结报告。
四、活动时间
每期帮扶活动时间为两年。本期活动时间从2011年9月至2013年8月。
五、其他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辖区内的各级示范幼儿园中全面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并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予以指导协调,对交流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从明年起,各设区市教育局每年7月15日前要向省教育厅上报上学年活动总结。
2.省教育厅将省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情况列入复评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还将进行不定期督查和电话随访。各市、县(区)也要将帮扶活动情况列入对幼儿园的考核范畴,作为幼儿园晋级、表彰的重要依据。
3.各设区市教育局要将本地省、市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双方幼儿园的名单、在园幼儿数、教职工数、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制成表格,于9月30日前汇总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07916226544,电子邮箱: 07916226544@sohu.com。
江西省教育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