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示范县公示名单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示范县的通知》精神,经各设区市推荐上报,省财政厅、教育厅审核,拟确定瑞昌市、乐平市、浮梁县、莲花县、南康市、信丰县、上高县、靖安县、万载县、上饶县、婺源县、南城县、资溪县等13个县(市)为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可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反映。
联系人:省财政厅 赖茜娜 电话:0791-7287631
省教育厅 黄周村 电话:0791-622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