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11〕2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师[2005]5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04]9号)精神,按照《关于安排2011年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任务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19号)有关要求,委托赣南师范学院承办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专题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参训人员主要从各中小学的骨干教师中遴选。参训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具有一线学科教学经历、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
2、具有计算机多媒体网络教室环境下的教学应用能力和一定的课堂教学设计经验并具有多媒体课件制作能力(不宜选派计算机专业教师、专职计算机教室管理人员、网络管理人员、维护人员)。
3、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
本次专题培训名额为40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设区市选送的参训人员原则上按文科、理科各二分之一的比例掌握。已参加了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中级)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培训。
二、培训地点
赣南师范学院黄金校区(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培训内容
通过培训使参训教师熟悉并掌握《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和《教学人员(中级)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大纲》的基本要求,熟悉并掌握教材的总体框架和特色,掌握教材的重点和难点,了解典型案例、活动解析、教学模式以及考核评价的方法和要求,使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显著提高。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者省级培训使用教育部审定的《教育技术培训教程(教学人员·中级)》(祝智庭主编),和《教育技术培训教程(教学人员·中级)》(何克抗主编)两本培训教材,培训50学时。
四、培训安排
批次 |
项 目 |
人数 |
培 训 时 间 |
报到时间 |
培训地点 |
一 |
全省中小学教师
教育技术
能力专题
培训 |
100 |
7月20日——26日 |
7月20日 |
赣南师范学院黄金校区 |
二 |
100 |
7月27日——8月2日 |
7月27日 |
三 |
100 |
8月5日——11日 |
8月5日 |
四 |
100 |
8月12日——18日 |
8月12日 |
合计 |
400 |
|
|
报到地点:赣南师范学院黄金校区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乘车路线:赣州火车站:线路一乘坐112路公交车直接到赣南师范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线路二乘坐1路公交车到南门口,转乘117、113路公交车到赣南师范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下即到;新汽车站:乘坐1路公交车到南门口,转乘117、113路公交车到赣南师范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下即到;乘坐出租车到赣南师范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797—8393655(办)
联系人:钟带生(13970766372);刘建华(13970766286)
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797-8397722、8397733
电子邮箱:jky8393655@163.com
五、参训要求
为提高培训实效,在项目的培训设计和实施中,我们将着眼于解决骨干教师在新课程教学中教育技术应用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开展经验交流与研讨。因此需要各参训人员携带相关学科的教学案例(可以是课程教学的多媒体课件、视频教学课例、学习资源网站等)一份,并准备好教学运用中的问题与反思材料,以进行分享交流与展示。
六、培训经费
培训费用由省教育厅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培训费、教材费、场租和设备费等,参训教师的住宿费、交通费按“赣财行[2007]74号文第二十条的规定”回任职学校核销。
七、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承训院校要精心设计培训方案,制定教学管理计划,安排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并选派、聘请优秀教师承担培训工作。
(二)严格管理。承训院校要加强对研修班的管理,制定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等管理制度,做好研修班的服务保障,确保研修质量。研修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教师真正学有所获。
(三)认真选送参加研修人员。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按名额分配,认真做好参加研修人员选送,并于2011年7月10日前将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以电子表格形式发送到承训单位邮箱: jky8393655@163.com。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