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11〕2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水平和质量,按照《关于安排2011年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任务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19号)有关要求,委托赣南师范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承办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专题研修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本次研修班的主要目标是为我省农村中小学培养一批熟悉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骨干教师。
二、研修对象及名额分配
研修对象为农村小学政教主任、班主任、心理咨询教师等。培训人数为220人(其中赣南师范学院100人、科技师范学院12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研修内容及形式
研修内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与教育公平;留守儿童常见问题行为及其教育策略;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化问题及其教育对策;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状况、常见心理问题诊断及其干预策略;农村留守儿童教育过程中的信息沟通问题研究;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等。
研修主要采取专题讲座、参与式教学、交流与互动、课堂教学与案例分析相结合、过程考核和结业论文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8月14日-20日(14日报到)。
培训地点:省教育厅井冈山八角楼教师培训中心(井冈山市茨坪兰花坪路13号,乘火车到井冈山站,转乘市公交到茨坪;或乘长途班车到茨坪,电话:0796-6896666、6666866)。
联系方式:
五、参训要求
为提高培训实效,在项目的培训设计和实施中,我们将着眼于解决参训教师在留守儿童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开展经验交流与研讨。因此需要各参训人员携带相关教育个案材料(可以是留守儿童特征观察分析、教育反思、典型问题等)一份,以进行分享交流与展示。
六、培训经费
培训费用由省教育厅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培训、住宿、教材资料等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用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核销。
七、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承训院校要精心设计培训方案,制定教学管理计划,安排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并选派、聘请优秀教师承担培训工作。
(二)严格管理。承训院校要加强对研修班的管理,制定考核办法、学员管理办法、班级管理制度、学员手册等管理制度,做好研修班的服务保障,确保研修质量。研修期间要采取多种形式听取学员意见,及时改进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让参训教师真正学有所获。
(三)认真选送参加研修人员。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按名额分配,认真做好参加研修人员选送工作,并于2011年7月10日前将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以电子表格形式发送到承训单位邮箱: jky8393655@163.com。参训人员信息表报到时交培训单位。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