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今年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制度的改革,是教育统计工作未来十年的工作基础,是关键性的一年。为确保2011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工作顺利完成,提升教育事业统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教育部委托辽宁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厅、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设置了三个国家级培训中心,由相关教育事业统计专家组成培训队伍,对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人员集中开展新报表的培训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函〔2011〕154号)要求,经研究,定于8月中旬,组织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人员赴湖南省进行集中培训,并同时召开2011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布置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1、2011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内容、指标解释和工作流程;
2、教育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功能和操作;
3、上机操作实训,答疑解惑,搜集对新软件的改进意见。
二、 培训目的
1、掌握新版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体系和各项指标解释;
2、了解教育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各项功能;
3、掌握使用教育统计信息系统软件。
三、培训对象
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人员(各设区市教育局具体从事教育事业统计的工作人员2至3人,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具体从事教育事业统计的工作人员1人)
四、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8月8日,培训时间:8月8日至8月13日
地 点:湖南省张家界市(食宿:祥龙国际大酒店,培训:张家界市旅游职业学校)
五、注意事项
1、培训工作在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统计处的组织协调下,由湖南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具体承担培训任务,负责培训班的组织管理、业务教学等工作。按教育部的要求,此次培训费用以成本计算,人均会务费2280元(含学费、资料费、食宿费等),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2、考虑到全省参训人员所在地域较为分散、工作时效性等因素,今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布置会与此次培训工作一并进行。各设区市教育局参训人员2至3人集中前往培训地点(先召开会议,后赴培训地点参加培训)。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校参训人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届时,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有关人员将一同前往,并积极做好与湖南省教育厅的对接及会议培训的筹备工作。
3、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要为统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委派责任心强、素质高、具备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统计培训,并于7月22日前将培训工作回执表及时反馈至指定传真及电子邮箱、QQ工作群。培训工作结束后,参训人员要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培训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徐 艳,电话:0791-6222630、6289452(传真)、13907919295; 詹 斌,电话:0791-6222630、6289452(传真)、13699513333; 罗运峰,电话:0791-6261469、18607083779; 周民武,电话:0791-6258841(传真)、8696390、13065188839; 徐丽娜,电话:0791-6258841、13607046801; 周 琳,电话:0791-6258841、13870079104; 统计工作专用邮箱:zzz@jxedu.gov.cn; 江西教育统计QQ工作群号:44366776
附件: 2011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培训工作回执表.doc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