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师函〔2011〕4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院校:
为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1]2号)精神,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我省决定从10月份起在井冈山实施“国培计划——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请各设区市、县教育局,抓紧时间,尽快确定和通知教师到井冈山参加培训;各有关承训院校,在2012年1月中旬以前完成“国培计划”2011年度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进一步提高参训教师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教师领导力,为我省农村中小学培训一批在教育教学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教师,带动全省农村教学改革和教师素质的全面提升,推动农村教育全面发展。
二、培训对象
在各市、县推荐的已参加去年和今年暑期全省农村中小学各有关学科骨干教师远程培训对象中,选拔未参加置换培训、短期集中培训的骨干教师参训。各设区市具体参训教师名额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着力提高教师的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理解新课程标准,创造性使用新教材,掌握常见的学科教学设计策略与方法;进行教学案例展示与研讨,梳理新课程教学中的问题与困惑,共同分享教学经验。
四、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与网络远程跟踪在职研修相结合的培训形式:集中培训时间10天,按学段和学科分班培训,主要方式是专家讲座、专题研讨、案例分析、参与互动、经验分享等;在职研修(3个月)结合教学实际在工作实践中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教学反思、博客日记、教改实验、资源开发、课题研究、撰写论文等。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见附件1。
各培训班在培训结束后要形成有特色的培训成果(如课题研究、论文集等),装订成册发给学员作为培训成果交流资料。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培训班形成的成果进行优选,并推荐出版。
五、培训要求
1、各承训院校要加强培训的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培训工作。
2、遴选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的高水平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组成培训团队或专家组。其中,中小学教育教学一线的特级教师和优秀骨干教师不少于50%,省外高水平专家和优秀教师要占30%以上。
3、培训内容要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先进理念、贴近培训对象的实际需要,以学员为本,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以实践为导向。
4、制定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对学员的考核评价;建立网络交流平台,为学员交流提供便捷渠道;建立培训跟踪服务机制和回访制度,培训结束后,及时将培训材料汇总(如实施方案、学员名册、学习材料、工作简报、培训照片、总结报告等)装订成册报送教育厅师资处。
5、各市、县(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根据本通知的安排,调整好参训教师教学工作,督促教师准时参加培训。
培训期间,省教育厅将采取多种方式,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六、考核与发证
培训采取集中考核和跟踪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学员在职研修结束并考核合格,颁发《国培计划—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短期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和《江西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证书》。
七、其它事项
1、参训学员的食宿、培训等费用由“国培计划”专项经费安排,学员往返交通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核销。
2、请萍乡、赣州、宜春、吉安、抚州市教育局于9月28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将10月8日在井冈山开班的“小学英语”培训班《参训教师信息表》(见附件2)汇总后,提前报赣南师范学院。
3、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10月10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将在井冈山开班的13个学科《参训教师信息表》(见附件3)汇总后,分别报各承训院校。
4、承训院校联系方式:
赣南师范学院联系人:陈志钢(13767745346)、朱其昌(13576691158),联系电话(传真):0797—8393655(办)。电子邮箱:
jkypx2011@126.com。
5、培训地点及联系方式:
井冈山(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井冈山市茨坪兰花坪路13号,乘火车到井冈山站,转乘市公交到茨坪;乘长途班车到茨坪,电话0796-6898888、6666866。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