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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庆祝201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1-08-23 00:00:00
业务部门: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庆祝2011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赣教师字〔2011〕29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2011年9月10日是我国第二十七个教师节,时值《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纲要》)颁布一周年,也是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后的第一个教师节。组织好今年教师节活动,对于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纲要》精神,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教育部今年教师节活动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庆祝教师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1年教师节主题
  2011年教师节主题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围绕《纲要》,开展特色鲜明、持久深入的教师节主题活动,进一步营造学习贯彻《纲要》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为贯彻《纲要》努力奋斗。
  二、主要活动安排
  (一)省领导走访慰问教师。9月9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分四组走访在昌师范院校、中小学和幼儿园,慰问教师。
  (二)召开“召开庆祝第二十七个教师节座谈会”(另文通知)。表彰我省2011年评选的第六次特级教师,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特岗教师、特岗先进工作者和特岗工作先进单位。省领导出席会议,为获表彰的代表颁奖并讲话。
  (三)委厅领导看望特岗教师。教师节期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深入农村学校,看望慰问特岗教师。
  (四)组织开展相关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我省2011年中小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先进事迹(详见江西教育网),引导广大教师向“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学习,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在江西教育网、《江西教育》、江西教育电视台重点宣传报道20名“师德标兵”先进事迹。
  三、工作要求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围绕今年教师节的主题,统筹安排,精心策划,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好今年教师节庆祝活动。
  (一)深入开展学习贯彻《纲要》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座谈会、主题演讲、文艺晚会等多种有效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和我省的《纲要》,进一步形成学习纲要、宣传纲要、贯彻落实纲要的浓厚氛围,把全省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全省的要求和部署上来。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研究部署和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启动发展项目,抓紧做好贯彻落实《纲要》的各项工作。
  (二)认真组织收看《美丽心灵——献给老师的歌》专题晚会。晚会由教育部、中央电视台CCTV1联合主办,9月10日晚间,中央一套黄金时间段播出。晚会上将发布一年一度的由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结果。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收看,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深入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理念,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努力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认真组织走访慰问教师活动。教师节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做好统筹安排,通过各种方式,走访慰问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农村一线教师、“特岗教师”、回我省任教的首届免费师范生、离退休教师和生活困难教师,送去党和政府以及学校的关怀和温暖。
  (四)把尊师重教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贯彻落实《纲要》,深入了解教师的生活状况,认真倾听教师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教师,依法保障教师待遇,落实绩效工资等各项政策,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尊师重教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让广大教师度过愉快、有意义的教师节。
  庆祝教师节是教育界和全社会的一件大事。各地、各校要本着“隆重、热烈、简朴、务实”的原则,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教师节庆祝活动的各项工作。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庆祝活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以实际行动庆祝自己的节日。各地、各校组织庆祝活动以及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请及时报告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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