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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国培计划(2011)”—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远程培训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1-08-29 00:00:00
业务部门:省教育厅    



关于参加“国培计划(2011)”—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远程培训的通知
赣教师函〔2011〕4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1)”—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1]21号)的安排和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参加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进行针对性培训,提升培训者的培训组织实施能力,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能力建设,促进教师培训质量的提高,推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开展。
  二、参培对象
  参训对象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者(包括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教研员、电教人员、承担培训者任务的骨干教师等)500人。我省参训县:新建县、南昌县、九江县、于都县、兴国县、丰城县、高安县、上饶县、安福县、临川县等10个县,每个县组成一个培训班,每个班50人。
  三、培训内容
  围绕提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的培训能力,包括培训项目的设计能力、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按需施训。培训重点包括教师培训管理工具箱的使用、区域性教师培训项目的设计与实施、网络远程培训项目的组织与辅导、校本研修的指导与管理等。
  四、培训方式、时间
  采取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0月上旬先期对远程培训辅导者进行集中培训;10月中旬至11月对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进行网络远程培训,远程培训采取线上学习与交流、线下研讨与实践相结合。
  五、培训的组织管理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负责项目的统筹管理。“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工作。中国教师研修网承担培训任务。
  省教育厅师资处负责培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承办此次培训工作,远程中心副主任张宏为省级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3979117215)。
  各项目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培训实施的管理工作。每个参训县要确定1名培训负责人承担远程培训班级教学管理工作,同时至少要配备1名辅导教师、1名技术人员。
  六、有关要求
  1、各参训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有关组织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各项目县请于9月8日前将《“国培计划(2011)”——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远程培训项目参训机构信息表》(附件1)、《“国培计划(2011)”——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远程培训项目参训学员信息表》(附件2),报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中心联系人:万伟韬,电话:0791-8330460、15270037091,电子邮箱:jxycpxzx@163.com
  3、有关具体工作“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将另行通知。相关事宜可通过项目办网站查询(http://guopei.ncet.edu.cn/)。
  附件:下载链接.doc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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