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11〕59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工作安排,2011年继续开展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为切实做好我省2010/201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成人高校。
二、报送内容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文件要求的9个报表报送各项数据。普通本科高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成人高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
三、报送方式
2010/2011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继续采取网上报送和函报相结合的方式。各高校通过管理软件生成上报文件,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单机版)检测无误后登陆“中国教育统计网”( www.stats.edu.cn),进入“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进行上报。
上传数据通过我厅审核后,打印报表及封面,学校审核盖章后和数据光盘一并报送。其中本科高校打印基表二、三、七表和综表一,光盘数据包括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和成人高校打印基表二、三、七和综表二,光盘数据包括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
四、报送时间
2010/2011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请各高校务必在截止日期前上报数据。
五、有关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并提供必要的设备和技术保障。要对数据认真审核,并和上年数据进行比较,对变化幅度超过50%的数据一定要反复核实,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完整。
六、其它事项
全省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审核、汇总工作继续委托江西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现设在江西农业大学设备处)承担。各校请于2011年10月31日前将打印报表和数据光盘(寄)送江西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新增院校请登陆“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下载有关软件,在填报中遇到问题请咨询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校登陆“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后,完善用户信息(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并将联系人信息(包括:单位、部门、姓名、职务、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于2011年9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kjc@jxedu.gov.cn。
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联系人:魏玲(联系电话0791-3828435)、张宏玉(联系电话0791-3828136)
省教育厅联系人:彭宏博(联系电话0791-6227564)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