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稳定字〔2011〕19号
关于开展首批全省平安校园示范学校(高中)实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按照《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创建办法(试行)》(赣教稳定字〔2011〕1号)和《关于开展首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示范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稳定字〔2011〕6号)要求,决定近期开展对首批申报全省平安校园示范学校的高中学段学校进行实地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对象
评审时间为9月1日—9月30日。具体评审日期由各评审组根据评审任务,结合工作安排与被评学校商定。
评审对象:经设区市教育局初评推荐的86所高中(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评审组组成及评审方式
本次实地评审由11个设区市各组成1个评审组,每个评审组4人。组长由设区市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设区市教育局选派。评审采取循环交叉方式进行,每个组评审5-10所学校不等。具体评审组组成及被评审学校详见附件1。
三、评审内容
评审以《江西省中小学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规定内容为准。其中,75分由评审组直接打分,另有6项为协助调查了解项目(具体见附件2,以下简称《扣分表》)。
四、评审方法及程序
评审组深入到每个学校,参照各校自评情况,进行实地评审,基本方法和程序包括:听、查、看、访、观、填。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组全体成员听取被评审学校关于平安校园建设的情况汇报。
(二)分两个小组同时开展工作:
1、第一小组:
①查阅《扣分表》规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②实地察看《扣分表》规定的有关场所;
③在公共场所进行随机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0份,问卷调查表见附件3)。
2、第二小组:
①抽取1个班级组织集中问卷调查(发放问卷40份);
②抽取2位教师进行安全教育说课。每位教师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评分标准见附件4)。
(三)评审组全体成员现场观摩紧急疏散演练和灭火器使用演习(评分标准分别见附件5、附件6)。
(四)评审结束后,填写《扣分表》,并由评审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五、工作要求
1、做好迎评准备工作。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指导属地学校按照《建设标准》的要求,在规定的评审时间段前,做好各项迎评工作。汇报准备要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简短明了,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查摆问题和不足;材料准备要整理分类、汇编成册,所有需要核查的材料,要按照《建设标准》的条目和编号,归类整档;现场准备要全面真实,随到随查,所有需要实地察看的场所在评审时均可开放受检。
2、确保人员到位。各设区市教育局确保参加评审组的人员按要求到位,评审全过程不缺席、不换人。同时,要督促属地学校落实负责迎评工作的校领导、具体部门、具体工作人员。
3、做好相关保障。评审期间,设区市教育局和选派评审人员的学校各提供交通车辆1台。评审组成员食宿费用回原单位报销。被评审学校所属设区市教育局应为评审组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请各评审组联络员(设区市教育局安全科室负责人)于9月30日前将每所被评审学校的《扣分表》和本评审组的评审报告,一并上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联系人:万莉莉,联系电话(传真):0791—6222620。
附件:
1、首批全省平安校园示范学校(高中)实地评审工作安排表
2、首批全省平安校园示范学校(高中)实地评审扣分表
3、首批全省平安校园示范学校(高中)实地评审问卷调查表
4、首批全省平安校园示范学校(高中)实地评审安全教育教师说课评分表
5、首批全省平安校园示范学校(高中)实地评审紧急疏散演练评分表
6、首批全省平安校园示范学校(高中)实地评审灭火器使用演习评分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