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基字〔2012〕1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编撰<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概览>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2]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落实。
一、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校外活动中心全面展示活动的建设和运行成果,提交图片6-10张(像素不低于300万),提供800字文字介绍(被评为全国县级示范性校外活动中心的广昌县、贵溪市、兴国县、万载县、上栗县、上饶市信州区校外活动中心介绍不限字数)。
二、在建项目需标注建设工程进度及预计完工时间,未开工的项目需说明原因。
三、上报材料要完整详细填写活动中心地址、邮编及活动中心主任姓名、联系电话。
四、请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全面收集本市校外活动中心的材料,汇总后于4月15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0791-86765132。
江西省教育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编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概览》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