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基字[2012]11号
南昌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深化“身边的好学校”主题介绍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2]6号)转发给你,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选择宣传学校。按照活动要求,所选学校为义务教育阶段市区公办中小学(以初中学校为主)。所宣传学校必须基本无择校问题,且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亮点。要正确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人才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就近入学的规定。
二、认真把握稿件质量。稿件以正面报道为主,内容客观属实、文字生动、可读性强,更多让学生家长、亲属、教师、校长以亲身经历和感受进行生动地介绍,避免出现负面炒作。
三、周密制定宣传方案。要从宣传对象、宣传形式及媒体的运用、撰稿要求及具体实施过程等方面详细制定宣传方案,使本次主题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请按文件要求于3月3日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报送确定的宣传媒体名单、拟宣传学校的名单、登记表和本市媒体已刊发稿件等,同时将宣传方案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熊志平,0791-86765127、0791-86765133(传真)。
附件:《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深化“身边的好学校”主题介绍活动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