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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荐“身边好人好事”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2-04-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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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荐“身边好人好事”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
  为推动学习雷锋活动在全省教育系统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进一步选树宣传好可亲、可信、可学的新典型,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省教育系统营造学模范、做好人的良好氛围,让学习宣传英模活动成为广大干部师生员工感悟崇高、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生动过程,决定开展推荐“身边好人好事”宣传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充分发挥身边好人好事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传播文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身边好人好事不断涌现,为全国、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工作扩大群众基础,进一步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二、推荐条件
  “身边好人”的基本要求: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尊师爱友、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身边好事”的主要内容:助人为乐,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广大师生群众认可;见义勇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诚实守信,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不重,严格自律,履行诺言,享有很高的信誉;敬业奉献,立足本职工作,在教书育人,投身科研,刻苦学习、奉献教育事业等方面成绩突出;敬老爱幼,尊敬师长,关爱学生、家庭和睦,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活动形式
  1、推荐: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大中专院校要善于及时发现“身边好人好事”,努力做到大中小学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教师学生全覆盖、在职退休全覆盖、个人群体全覆盖。4月份的推荐材料请于30日之前(5月份开始,请于每月15日前)报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厅社政处)。联系人:罗红卫;传真:0791—86765070。推荐材料控制在2000字左右,请推荐单位审核确认(加盖公章)。
  2、评议:在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大中专院校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遴选的推荐材料在江西教育网上公布,并发动广大网民以留言、投票等形式进行评议、学习。
  3、表彰:综合身边好人好事评议情况,对好人好事突出的优先在教育系统宣传阵地进行宣传并推荐到有关中央和省主要新闻单位进行宣传。结合全省教育系统学习雷锋活动,对事迹特别先进感人的好人要进行表彰,并优先作为教育系统道德模范人选向上级部门进行推荐。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大中专院校要充分认识推荐身边好人好事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身边好人好事宣传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动,使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加到推荐身边好人好事的活动中来。
  2、坚持面向基层。推荐身边好人好事宣传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着重推荐师生身边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来的好人好事贴近师生员工,真实可信,使推荐评选身边好人好事成为师生员工发现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成为师生员工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载体。
  3、重在教育引导。要充分发挥身边好人好事的教育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广播电视、宣传专栏、网络报刊等,深入宣传身边好人好事及其内涵,使广大师生员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把推荐、学习和宣传“身边好人好事”过程办成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文明程度的过程,办成促进良好学风、教风和校风不断优化的过程。
  附件: “身边好人好事”推荐表.doc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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