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职改函字〔2012〕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调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2]10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建设,优化评委库结构,提高评审质量,我厅将对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进行调整,入库委员从各地推荐的专家中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条件
入库人员必须在职且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政治思想好,职业道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学术造诣深,业务能力强,熟悉职称政策和评审标准,能自觉遵守评审纪律,身体健康,且本人自愿担任评审工作。高级评委库入库人员还应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且具有本专业最高层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最高层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中级评委库入库人员还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且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只担任一个评委会的委员。
2、推荐名额
各大中专院校每个学科可推荐1—2名,各设区市教育局可从中小学教师中每个学科推荐1名。
3、材料要求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人事部门负责填写《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委库成员遴选审批表》(附件1),《江西省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汇总表》(附件2),于2012年5月2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报省教育厅人事处。
联系电话:0791-86765053 E-MAIL:rsc@jxedu.gov.cn
附件: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