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培训机构: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3号)要求,我省决定今年暑期由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中央电教馆中小学教师培训网联合江西师大,以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新课标理念和课件制作为主线,在我省继续实施“国培计划(2012)——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负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农村教师参训
2012年秋季开学后,全省义务教育将贯彻实施教育部颁发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利用国家优质教学资源平台,把农村教师新课程标准学习和制作课件作为推进义务教育改革的大事来抓,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暑期是教师培训的有利时机,组织教师在当地或休假地上网参加远程培训,有利于克服工学矛盾劳逸结合,有利于扩大视野、更新理念,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各地要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国培计划”指令性任务,动员农村教师积极参训,用足用好“国培”政策和资金。
二、远程培训平台和学习时间
2012年我省“国培”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远程培训平台有二个:一是东北师范大学主办的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面向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各学段各学科(不含信息技术)培训5万人;二是中央电教馆主办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网,面向我省21个“国贫县”小学特岗教师,增加培训3900人,培训时间均为:2012年7月15日至8月31日,每人90学时。
三、培训对象和计划名额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各地要遴选45周岁以下,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参训。具体办法如下:
1、2012年参加 “国培计划”—江西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教师,结合义务教育新课标实施的需要,原则上从2010、2011年参加继教网“国培”远程培训的教师中选派(具体名单可登陆“江西教师网”下载),延长农村骨干教师学习周期,进一步提高实施新课标的能力。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按2012年继教网“国培”计划分市分学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一),将任务分解到县。各县对照计划名额和网上名单将任务下达到校。未完成任务的学校,按缺一补一原则补足。
2、参加中央电教馆“中小学教师培训网”学习的学员,由 “国贫县”在参加2012年继教网学习的学员之外,选派小学特岗教师进行新课标理念培训。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按有关县名额分配(见附件二),组织小学特岗教师报名参训。要采取政策支持措施,切实推进薄弱困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新课标。
四、培训方式
以“新课标融入我教学”为主题,采取视频授课与集中答疑、教学观摩与案例分析、专题研讨与自主研修,成果展示与互动交流等方式进行学习。分学段、学科,按100人一150人规模形成一个学习班级。江西师大组织当地辅导教师队伍进行学习辅导。对尚未掌握课件制作技术的部分农村教师,江西师大组织教育技术研究生、本科生暑期支教到县,面对面指导多媒体课件制作,进行上机训练,帮助参训农村教师结合义务教育新课标,制作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
五、学员推荐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接文后,立即组织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登陆江西教师网(
www.jxteacher.com)“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和证书管理系统”层层分配名额,并组织推荐参训学员。7月1日前,通过该管理系统由校级管理员将“参训学员信息表(附件三)”,其中国贫县还要填报附件四,报县级管理员,县级管理员报市级管理员,市级管理员于7月5日前汇总报项目办(江西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培训证书
参加远程培训的学员完成“国培”各项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培计划”参训结业证书,参训两年以上都合格者由省教育厅发给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书,制作课件考核合格者加发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初级合格证书。
七、其它
7月上旬召开“国培计划”江西省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第二轮总结表彰和第三轮启动实施视频工作会,并对管理员、辅导员进行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本通知转发所辖县级教育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