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设区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组织实施教育部——乐高“技术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012年度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司[2012]3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设区市教育局通知2011年参加过技术教育学科骨干教师集中培训的学员按时参加跟进培训。(见附件二)
二、请有关设区市教育局按“教育部——乐高‘技术教育创新人才培训计划’2012年度初中项目学校名单”(见函件附件1)要求,通知上饶市实验中学、赣南师院附中、景德镇二中、南昌外国语学校,每校按文件要求选派1名技术教育学科骨干教师参加培训。
三、请有关设区市教育局按“教育部——乐高‘技术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012年度参训学员汇总表” (函件附件2)要求,于2012年6月22日前,将汇总表上报至我处,并发送电子版。联系人:李石永,联系电话:0791-86765191,传真:0791-86765192,电子邮箱: 443262560@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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