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2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校: 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2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2]126号)转发你们,请各高校社科科研管理部门按文件要求组织检查,并请于2012年9月2—3日将以下材料报送报送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原科研处(老校区办公楼二楼)李剑萱收,电话:13870953281,如邮寄,请确保材料在截止日期前到达。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 4、由学校科研处汇总并盖章的《中检汇总表》及电子版。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2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略,请登陆http://www.sinoss.net下载)
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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