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纠风办:
自今年开展教育收费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我省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一定的遏制,人民群众反响良好。2012年秋季学期即将开学,为进一步扩大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切实规范开学教育收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做到责任到位。教育收费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秋季开学是教育乱收费高发期,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类各级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讲政治、守纪律,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确保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专项治理的丰硕成果,取信于民。
二、要明确政策,做到宣传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教育收费文件的清理规范工作,坚决取消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对继续保留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目录管理,于秋季开学前统一向社会公布,并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将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制作规范的公示牌,在校园进行公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赣发改收费字〔2011〕1555号)、《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审计厅关于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2〕26号)以及《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发改委省政府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2〕51号)等文件精神,细化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系统宣传教育收费政策,使教育收费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要加强检查,做到规范到位。要认真组织开展秋季开学收费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等部门将在秋季开学期间组成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关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并对各类学校秋季开学教育收费工作进行明察暗访。
四、要严明纪律,做到处理到位。各级教育局、纠风办要坚持以查促纠,以查促建,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要严格政策界限,实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严厉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教育乱收费案件。对在规定期限内自查自纠不到位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在专项治理期间尤其是秋季开学期间发生的教育乱收费问题,一律视同顶风违纪,从重从严处理;对监管不力、工作失职的有关主管部门,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教育乱收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地方,约谈当地政府领导;对教育乱收费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进行行政问责;对典型案件,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公开曝光。
五、要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保障到位。各级教育、发改部门要继续完善教育收费治理的长效机制,杜绝教育不规范收费行为。要发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作用,建立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处理机制;要把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开学检查和后续督促整改结合起来,完善常规督查制度;要完善对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考核机制,加大对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考核力度,促使各地各校自觉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率。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政府纠风办 2012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