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文艺创作题材的通知
各高校,委厅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文艺精品战略,创作生产更多群众喜爱、市场欢迎的优秀作品,加快建设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文化大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省委宣传部拟建立全省文艺创作题材库,并通知各单位报送文艺创作题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现实题材。包括工业、农业、商业、科技、教育、军事、外交、人文、生态等各类题材,表现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西各行各业、城市农村生动实践和深刻变化的作品,表现现实生活、体现时代特征、描写共产党人和人民群众形象的作品。 2、历史题材。包括发生在江西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的作品,以及表现书院文化、客家文化、陶瓷文化、宗教文化、生态文化、家庭和古村落文化等江西丰厚历史文化的作品。 3、其他题材。包括科幻、神话、童话、传奇、武侠等讴歌真善美的文艺作品。 二、报送要求 1、凡符合上述有关方面内容的创作题材,均属报送范围。 2、请各高校,委厅各有关单位对文艺创作情况进行一次梳理,将正在创作、打算创作或建议创作的作品题目填报《江西省文艺创作题材报送表》,并附作品梗概、主创人员和创作生产单位,于10月16日前报省教育工委宣传部,由省教育工委宣传部集中报送省委宣传部。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桂生 联系电话0791-86765067 电子邮箱:1094333800@QQ.com
附: 江西省文艺创作题材报送表.doc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