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高字[2012]95号
各高校、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积极响应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推动江西精神文明建设和广告创意行业发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广告行业的关注度和支持度,以公益广告为载体增强全社会的公益理念,激发公众对创意的深入思考,将新创意、新理念融入产品、企业、生活以及整个城市的发展,经研究,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联合举办江西省首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意义
本次大赛的宗旨是:启迪智慧、强化能力、提高素质。通过比赛,促进江西省广告行业良性发展,培育良好的广告职业道德,提升江西广告行业的设计创意水平;激发热爱广告创意的在校大学生的创意灵感,综合提升他们的策划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对外交流和推介自我的广阔平台;进一步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
二、活动形式
本次活动紧紧围绕“广告创意”这一关键词,向社会广泛征集平面设计和视频设计两大类的广告作品,选手可通过现场领取或网络自行下载参赛表格的形式进行报名,根据活动要求,将比赛作品以电子邮件或者书面打印稿件及影视光盘的形式交至组委会。按照广告专业组和高校学生组两个组别,由专家评委评出获奖作品。
三、活动主题
主标题:江西省首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
副标题:创意你我生活,引领城市色彩
四、组织领导机构
1、主办单位: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承办单位: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省广告协会、南昌市广告协会。
3、组委会机构:
主任委员
江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洪三国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魏晓奎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
南昌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东庚
江西师范大学副校长 张艳国
副主任委员
江西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胡永红
江西省广告协会广协办主任 刘瑞军
南昌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 琳
南昌大学教务处长 张 华
江西师范大学教务处长 张朝光
江西财经大学教务处长 陆长平
东华理工大学教务处长 刘义保
江西理工大学教务处长 吴阔华
南昌航空大学教务处长 代冀阳
井冈山大学教务处长 黄俭根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教务处长 徐德培
赣南师范学院教务处长 刘福来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副院长 曹文华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副院长 许红缨
南昌理工学院教务处长 彭健飞
江西科技学院教务处长 郑 坚
南昌市广告协会会长 邹宇航
《江南都市报》副总编兼广告部主任 熊激文
南昌电视台台长 张金杰
江西电视台五套广告部主任 李大成
《大江网》总编 练蒙蒙
《江西晨报》副社长 殷 涛
《南昌晚报》广告部主任 宋 艳
南昌市广告协会秘书长 周 兴
南昌公交广告传媒公司总经理 黄志刚
委员单位
全省本科院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全省地市广协办、各大广告公司。
五、赛程安排
1、启动阶段:2012年11月上旬,启动仪式现场发布会,媒体现场报道。
2、征集、报名阶段:2012年11月上旬到2013年元月15日。
现场地点:南昌市广告协会。
邮箱:akajone0538@sina.cn(邮箱必须有专人在线收取投稿并负责分类后转发给评委,并保证邮箱正常接收投稿)。
3、评选阶段:2013年元月下旬。
地点:南昌市广告协会。
届时将邀请业界知名学者、专家和高校老师对作品进行评审,经过统一标准评判后确定大赛最终结果,获奖名单将在各大报纸、网站等媒体同时公布。
4、颁奖阶段:2013年2月中旬。
将在颁奖晚会前对优秀获奖作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巡展活动,部分优秀获奖作品将在颁奖晚会上现场展示。
六、作品征集范围
全省广告行业专业人士、在校学生、热爱广告创意且有一定策划能力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七、参赛对象组别
(一)广告专业组
1、全省各广告公司专业策划设计及影视制作人员;
2、各单位从事或爱好设计创作,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者;
3、组织和个人名义不限。
(二)高校学生组
1、全省各大中专院校广告学及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院系学生,不划分年级组;
2、全省各大中专院校爱好设计创作的在校学生,不划分年级组;
3、组织和个人名义不限;
4、参赛作品可以是单个学生独立完成,也可以是多个学生合作完成。设有广告学、艺术设计、传播学等及相关专业的高校应积极申报,作为考核其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表现。
各设区市广协办选送作品每个种类不得少于15幅,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原则上每所学校提交的作品不少于30件,高职高专不少于15件。
八、参赛作品主题
广告专业组和高校学生组参赛选手都必须分别按照公益类和商业类两大类别的参赛作品要求,提交至少两幅参赛作品。
(一)公益类
参赛选手必须以倡导全民关注并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设计动机,在以下作品主题中选取一个主题进行平面设计作品或者视频作品创作,作品内容必须具有创意,主题鲜明,内涵丰富。
1、低碳经济,生态江西;
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从你我做起;
3、共谱秀美和谐幸福江西新乐章;
4、发现你我身边的文明点滴;
5、我和我的城市;
6、打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7、打造城市核心增长极。
(二)商业类
参赛选手围绕赞助企业的产品及企业文化创意一则平面设计类或影视宣传片类的产品宣传广告,要求突出产品特点,富有创意,具有推广性,有利于产品销售推广和企业品牌形象的提升。
九、参赛作品说明
(一)作品类别:
1、平面广告设计;
2、视频广告设计。
(二)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创作公益类和商业类创意设计作品二幅共计三幅作品;
2、所有作品均须遵守《广告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公共道德价值、行业规范等要求;
3、所有作品均须是参赛者原创作品,任何抄袭、剽窃、模仿他人作品者均取消比赛资格,所产生的版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负;
4、参赛作品无论入选与否,不予退还,参赛者享有其作品的署名权,大赛组委会拥有署名权以外的所有著作权;
5、所有参赛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成果交流,组委会有权对作品成果进行展示、出版以及二次开发等商业操作;
6、作品提交后即视为参赛者自动接受本次大赛所有规定。
(三)作品标准:
每件参赛作品均须配备word文档格式广告创意说明书一份,连同参赛作品一并进行提交。
1、平面广告设计
1)尺寸为:A4(210*297cm);
2)作品格式为:JPEG;
3)分辨率为:300dpi;
4)系列作品不得超过三幅。
2、视频广告设计
1)作品格式为:AVI、WMV、MPG;
2)作品时长为:不超过三分钟;
3)分辨率为:不得低于720*576;
4)片头附作品篇名、作者片花。
十、奖项设置
(一)广告专业组
1、平面广告设计类
金奖1名 奖金2500元,另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银奖3名 奖金2000元,另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铜奖6名 奖金1500元,另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优秀奖10-15名 奖金600元,另颁发荣誉证书
2、视频广告设计类
金奖1名 奖金3000元,另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银奖2名 奖金2500元,另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铜奖3名 奖金2000元,另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优秀奖6名 奖金800元,另颁发荣誉证书
(二)高校学生组:
1、平面广告设计类
金奖2名 奖金1500元,另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银奖4名 奖金1000元,另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铜奖6名 奖金800元,另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优秀奖15-20名 奖金500元,另颁发荣誉证书
2、视频广告设计类
金奖1名 奖金2000元,另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银奖3名 奖金1500元,另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铜奖5名 奖金1000元,另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优秀奖10名 奖金600元,另颁发荣誉证书
另外设置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颁发相应奖励。
以上获奖作品将有机会通过江西省相关媒体、南昌市候车亭以及公交车车厢文化、车载电视向广大市民展示、传播。
十一、其他事项
1、希望各高校和有关企业,认真做好江西省首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的组织工作。各参赛高校与企业要指定机构管理,配备专人负责。请各参赛单位填写领队信息表(见附件),并于12月中旬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给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电子邮箱为:akajone0538@sina.cn )。
2、从大赛开始之日到评奖结果公布后一周,为公众监督阶段。参赛者和其他人员都可以对参赛作品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侵权行为的,可以立即向大赛组委会举报。一经查证属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1)参赛者已了解大赛规则,在整个大赛过程中遵守相关法规政策。
(2)参赛者向活动组委会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合法。
(3)参赛者的姓名、照片、创意等一切个人及参赛资料均有可能在媒体的本活动广告中出现,包括(不仅限于)电视、报刊、杂志、广播及互联网等。因参赛者剽窃、抄袭、仿制他人作品而造成的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在活动过程中,全程的一切内容及相关方面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权利,组委会均依法享有使用权、编辑修改权等,并可授予第三方合理使用。因参赛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而造成的纠纷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5)组委会有权对参赛者的资格、选票的有效性进行监督,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取消其参赛资格。
(6)所有参赛的广告语、文章、图片、视频等作品著作权仍归作者本人,大赛主办方有权无偿将其作品用于本次活动的宣传、推广、使用。
3、江西省首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设有专门网站,提供参赛背景资料及各种表格下载,接受在线咨询,发布竞赛实时进展情况和各项补充通知,请参赛各大企业与高校领队、指导教师及参赛学生及时关注。网址: http://www.jxggxh.com/。在线咨询电话:0791-88650031。
4、赛事费用
本届大赛不向高校、参赛教师及学生收取参赛费。
本届大赛的专家评委劳务费、专家评委食宿费、奖项费用、资料费、摄像和媒体费用及承办单位的启动费由组委会承担。各校领队及参赛选手的交通和食宿费由派出学校承担。
5、竞赛结束后,各参赛高校应及时对本校参赛情况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组委会秘书处。参赛总结将作为参评此次大赛“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