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讲师团,各设区市委讲师团,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党校、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印发《2010-2014年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宣发[2009]32号)和《江西省2010-2014年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规划》(赣宣发[2010]5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1月16日举办2012年第三、四期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为期30天,含外出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学员选送要求 1、各高校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1)选送研修学员。原则上要求安排院(系)或教研室负责人、高级职称以上教师参加,年龄在55岁以下;省委讲师团选派一名处级干部;10个设区市委讲师团各选派一名团负责同志(最好是主要负责同志)。 已参加过中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的人员不再安排。 2、请各单位填写好《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2012年第三、四期)学员登记汇总表》(附件2)和《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各单位联系人登记表》(附件4)(附件1-4可在江西教育网下载)。 请各设区市委讲师团将《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2012年第三、四期)学员报名汇总表》于12月1日前报至省委讲师团,联系人:谢艳宁,联系电话:86240158(办),86242556(传真),13707915052(手机),邮箱:jxswjst2012@163.com; 请各高校将《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2012年第三、四期)学员报名汇总表》于12月1日前报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请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报送,邮件主题请用“学校+哲学骨干研修”格式。电子邮件1714284054@qq.com,传真0791-86765070,联系人:蔡盈洲,联系电话0791-86765069(办),13684818801(手机)。 3、学员学习期间,必须按规定在省委党校统一食宿,潜心研修,不承担原单位安排的教学科研、会议及其他工作任务。选送学员请按时报到,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4、研修学员的专业学科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的各类学科。按照中央及我省的研修规划要求,要在今后几年内对所有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轮修一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科学安排,精心调配,有计划地做好研修学员的选派工作。 二、报到要求 1、报到时间及地点: 参加研修的学员请于12月18日14:30—18:00到江西省委党校学术中心楼一楼报到。 2、报到时请自带两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填写好的《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员登记表》(附件3)1 份;每人每天需交10元伙食费,房卡押金100元,餐卡押金20元,共420元;自带各类生活用品。 3、请研修学员自行准备并带好以下学习材料:《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述(专题摘编)》;《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以及党的十八大相关学习材料。 4、各高校要明确并固定负责研修工作的部门和联系人,负责按计划安排学员参加研修、督促学员按时报到及做好学员备案登记等工作。
附件: 1、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2012年第三、四期)学员名额分配表 2、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2012年第三、四期)学员报名汇总表 3、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2012年第三、四期)学员登记表 4、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2012年第三、四期)各单位联系人登记表
附件:哲社科研修班附件1、2、3、4.doc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 江西省教育厅
二Ο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