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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部分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2-12-10 00:00:00
业务部门:
转发《关于印发部分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赣教高字〔2012〕126号
各高校:
近期,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印发部分<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2]217号),就高等职业教育涉及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与学历、培养目标与规格等10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就做好有关工作做了部署。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校执行中,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联系人:罗红卫;电话:0791—86765165。
附件:关于印发部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doc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doc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说明.doc
江西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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