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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01-15 00:00:00
业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全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精神,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实施“全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
  为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全省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注重师德建设,钻研教学业务,探索和创新教学方法,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一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理论功底扎实、善于联系实际,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二、申报条件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满5年。
  2、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认真钻研教学业务,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效果好,已作为校级或省级重点培养对象。
  3、符合下列条件两项以上: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近5年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或重要成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一项以上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科研课题;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成员;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成员。
  三、择优资助名额
  首批拟确定择优资助6名全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本科院校申报1-2名,高职高专院校申报1名。在全省高校推荐的人选中,遴选2-3名上报到教育部参选。
  四、遴选和材料报送工作
  1.遴选程序:各高校按照申报条件,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推荐资助人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根据“全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附件1),结合“江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 (附件2)对申报人进行评审遴选,确定入选人员。
  2. 报送材料
  请将以下材料及电子版于2013年2月15日前寄江西省教育厅社政处。
  (1)“全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附件1)各5份;
  (2)每位申报人围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一线教学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自身学术特长、前期研究成果和教学实践经验自行提出教学型研究课题,填写“江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 (附件2)各5份。
  五、资助与管理方式
  1.对入选“全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的教师,以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形式给予资助。
  2.入选者每年将阶段性研究成果、工作实践情况形成报告上报省教育厅,并举行报告会,教育厅社政处组织专家及教师参加报告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
  3.入选者在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要按照《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结项手续。研究成果包括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教案、课件等);培养期间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效果及社会影响等。
  4.课题完成后,颁发结项通知。
  联系人:杨联愚,联系电话:0791—86765068
  E-mail:ylj@jxedu.gov.cn,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州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编:330038。
  附件:
  1.全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表
  2.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申请评审书

附件下载 : 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附件.doc                                   

                                          江西省教育厅
                                    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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